吉姆·莫里森传记《此地无人生还》第三章(1)
知道我们打算干点什么吗? 吉姆仰面躺在床上摊开身体,凝视着天花板。他使用的是那种朋友们都很熟悉的语气,令人迷惑地混合了粗鄙的玩笑与微妙的讽刺,使人分不清他到底是一本正经还是在胡言乱语。有时候吉姆使用这种口吻来掩饰最恶毒的讥刺,有时候却又以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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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我们打算干点什么吗?
吉姆仰面躺在床上摊开身体,凝视着天花板。他使用的是那种朋友们都很熟悉的语气,令人迷惑地混合了粗鄙的玩笑与微妙的讽刺,使人分不清他到底是一本正经还是在胡言乱语。有时候吉姆使用这种口吻来掩饰最恶毒的讥刺,有时候却又以它来克服内心深处对自己的怀疑,这有助于削弱他的不安全感而此时当他对从佛州大学来到洛杉矶看望他的朋友山姆基尔曼这样说话的时候,其目的正是后者。
不知道,山姆说,你打算干什么?
组一支摇滚乐队,吉姆的眼睛没有离开天花板。
去你的吧,伙计,我都七年没打鼓了那你又会玩什么呢?
吉姆坐了起来。我要唱歌。他几乎哼唱起来了,啊要唱歌
男孩和一个小女孩以慢动作向对方跑去的镜头。系里说瑞得把这个场景剪掉才能公映,瑞也同意了。但是有些同学却为此批评他,于是他收回了对校方的承诺,在12月份的学生放映会上公开向同学们解释这部片子未被校方允许放映的原因(后来这部片子以及瑞的其他作品都最终得以放映,并且获得了好评).6月,瑞取得了硕士学位,系主任柯林扬说当年的学生中能够拍出完整而有特色的电影的人并不多,瑞就是其中之一。就连《新闻周刊》杂志也曾高度评价瑞的早期作品
瑞和吉姆是通过约翰德比拉认识的,他们俩有着同等的聪明才智,都喜欢尼采哲学,很快就成了不错的朋友,但是却从未真正亲密在很多方面,他们两人都截然不同瑞从来不会忘记刮胡子,一贯衣冠楚楚,裤线笔挺,而吉姆却总是故意保持那种不修边幅的样子,总是穿着脏兮兮的T恤衫和牛仔裤,夜里天气冷的时候就穿上二手店里淘来的破旧不堪的电焊工夹克。瑞非常熟悉东方思想,1965年的时候,他开始学习玛哈里希玛赫希尤吉①的超验冥想,吉姆却对此不屑一顾,他认为超越的道路是由致幻药和萨满巫术铺成的。瑞是勤勉的唯美主义者,而吉姆则是不折不扣的酒神艺术家。但他们仍然深深吸引着对方,当他们在威尼斯海滩上决定组乐队后,瑞邀请吉姆搬到他那里同住一吉姆可以睡在起居室的沙发上,这样当多萝西上班去以后,他们两个就可以一起排练那些歌了。于是吉姆很快就搬进了瑞的住处,两个人热火朝天地开始了工作
吉姆的声音有些弱,但他和瑞都认为这只是因为他缺乏信心的缘故,随着经验的积累,这个问题会得到克服。整整两个星期,他们整理吉姆的那些歌曲。瑞在他那小小的、装潢怪异的房间里弹起钢琴,吉姆紧张不安地拿着抄歌词的本子(尽管那些歌词他都能记得),面无表情而僵硬地站在钢琴前面唱歌,希望堵在自己喉咙里的蛾子好歹能够飞出来。后来瑞带着吉姆回到他父母的家里,和瑞克与乌鸦乐队起排练。
吉姆的歌词从瑞的两个弟弟脑海里进了又出。很明显,尽管瑞克曼泽里克与和吉姆同名的吉姆曼泽里克勉强跟着吉姆和瑞起排练,但他们根本就不理解吉姆和他的歌词。其他人也不能理解吉姆。有一次瑞碰巧遇到两个以前电影学院里的朋友,告诉他们自己和吉姆组了一个乐队,那两个朋友惊呆了:你和莫里森组乐队?看在上帝份上,瑞,你怎么突然想起做这种事情?在人们眼中,吉姆仍然被视为一个聪明而夸夸其谈的骗子,没有人相信莫里森所在的乐队有天能挣到一百万。
但慧眼独具的瑞保持着忠诚,他看到了吉姆身上不为人知的才华,甚至连吉姆白己对这种才能也是刚刚开始有所认识。这时吉姆的外形也有了变化,他的体重从165磅降到了130磅,面型不再丰满现在的他瘦削如蛇,又留长了头发,披散的鬈发遮住了耳朵,覆盖在衣领上,衬托着一张清瘦英俊的面孔。总之,形象的改变很彻底。但更重要的是吉姆的感觉也在发生变化,他开始感觉到一种狂选般的自信,并且散发出一种精神上的吸引力,这似乎使得一切都开始变得顺利起来了。
吉姆在瑞家和曼泽里克兄弟们在一起排练了一段时期,之后他们把排练室搬到了圣莫尼卡一个长途汽车站后面的一座房子里,这时新的鼓手,约翰登斯默( John Densmore)也加入了乐队,他是瑞在冥想课程的学习班里认识的。
约翰在很多地方同吉姆很相像,他们都出身于股实的中产阶级家庭约翰的父亲是建筑师;他们下面都有一弟一妹;在中学里都是体育健将约翰擅长网球,吉姆的强项是游泳。瑞和约翰则在爵士乐方面有不少共同语言,还有对玛哈里希的瑜伽术新产生的热情。约翰告诉瑞和吉姆说他的性情很急躁,希望通过冥想训练来控制自己的脾气。他当时20岁,还同父母住在一起(这一点很快就使他成了吉姆取笑的对象),尽管他很舍不得离开父母,但仍希望参加到一支乐队里来能够给他带来自由。在后来的岁月里,吉姆和约翰在大门乐队配合默契,但是他们的关系从未亲密到足以称为朋友。
约翰从12岁开始打鼓。他曾在西洛杉矶中学乐队里打过定音鼓,上大学后开始打爵士鼓。他最早在圣莫尼卡上大学,一度转学到洛杉矶,后来又在附近的圣费尔南多谷大学读过一阵,最后还是退了学。
新阵容排练了两星期后,瑞和他的弟弟们带着他们的新主唱和鼓手,以及一个临时贝司手(一个女孩,不过已经没有人记得她的名了)去了位于洛杉矶第三大道上的世界太平洋录音棚早些时候瑞克和乌鸦乐队曾经同奥拉唱片公司( Aura records)签过一张合约,后来在这个录音棚里录过几首歌,当时是瑞担任主唱,艺名是尖叫的瑞丹尼尔斯,不幸的是这些单曲发行后无人问津,奥拉公司决定给这些孩子们一些免费的棚时,但是不再为他们发行新歌了。这次瑞和吉姆他们在三小时内录了六首新歌,最后我们拿到了一张黑胶样片,还有三份拷贝。几年后吉姆回忆道。
后来吉姆、瑞和约翰就是拿着这些小样奔走于一家又一家唱片公司的,有时多萝西藤川也来帮忙。这张小样里收录了这年夏天古姆在威尼斯海滩写下的那些歌,包括《月光之旅》、《我的眼睛看到你》(当时这首歌的名字叫做《陷入疯狂》)、《夜之尽头》,以及一首短小隽永的《夏日将尽》(smer s Almost gone)。结果所有的公司都拒绝了他们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吉姆遇到了帕米拉,柯森( Pamela c帕米拉当时年仅18岁。苍白优雅如牝鹿般的面孔与双手上生着点点肉桂色雀斑。她留着一头红色长发,从中分缝,直直披散下来,大大的眼睛是一种半透明的淡紫色,看上去宛如沃尔特基尼或玛格丽特基尼①的画中人一一柔弱宛转,小鸟依人,惹人爱怜。
她于1946年12月22日生于加利福尼亚州威德市,该市离沙斯塔山②只有几英里路程,沙斯塔山是印第安人心目中的圣山。她的父亲和吉姆的父亲一样,曾经在海军中的飞机上服役,不过她父亲是飞机于模仿蒙托亚和塞戈维亚①,但他转换音乐风格和他转学一样频繁,很快从弗拉门戈换到了乡村和蓝调,最后又换到了摇滚风格。他告诉吉姆自己特别喜欢民谣歌手,还曾经在斯坦福大学看过琼贝兹演唱会。当然,吉姆马上也谈起了鲍勃迪伦。然后罗比插上吉他插头,开始随便用瓶颈弹法弹奏起来②。吉姆以前也在唱片里听过瓶颈弹法,但这还是第一次亲眼看到。他简直被迷住了,有一阵他希望罗比在每一首歌里都使用这种弹法。
于是四人的阵容稳定下来了,他们的关系日渐密切,开始了频繁的排练,几乎每天都在瑞或罗比的家里见面,罗比的父母有一台钢琴放在厢房里,有时他们也去威尼斯的一个朋友家。他们每周排练五次,一练就是一个下午,有时周末还能有小型的演出通常是在小酒吧里,婚礼上,或是学生聚会上,主要是翻唱一些大家比较耳熟能详的歌曲,诸如《路易,路易》(oue,louie)、《格劳丽娅》Gria)之类,偶尔也唱首他们自己的歌。吉姆仍然非常羞怯,即便在人很少的场合也不敢直接面对观众,总是背向舞场,就算转过身来也是闭着眼睛,双手紧紧抓住麦克风,好像这样能帮助他不沉到舞台底下去。事实上,在大门乐队最早的几场演出里主要都还是瑞在唱,吉姆则在间隙唱出和声,或者喊几声耶!来呀之类的。
这时菲尔奥利诺回到了威尼斯,在一家超市找了一个夜班经理的工作,吉姆没有排练的下午,他们总在一起消磨时间,嗑点药或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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